我国出台17项举措加快发展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
发布日期:2026-07-15 19:16 点击次数:70
商务部等8部门《关于加快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6月18日公开发布。《实施意见》以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为主线,以扩大智能商品消费、赋能服务消费、创新消费场景为重点,以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为路径,提出5方面17条举措。
在商品消费领域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,扩大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、智能家居、智能网联汽车、智能穿戴、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产品消费。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,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首展,组织“人工智能进万家”活动。
在服务消费领域,推动人工智能与居家、养老、文化旅游、住宿餐饮和教育教学等服务深度融合,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升级,加快智能产品在家庭、社区、养老机构、旅游景区和教学课堂等场景应用验证和迭代升级。
在商业创新领域,促进人工智能在批发零售、电子商务、物流配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,加快商业设施的智能化改造,发展智能零售、智慧商圈,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电子商务运营、客服、设计、营销等全场景全流程。
在推广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要求建设一批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集聚区和体验中心。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、共享、试用等模式创新。制定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场景应用指南,开展典型案例遴选,建设消费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,推动高价值场景落地应用。组织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场景对接活动,促进技术企业与商业企业供需匹配。
《实施意见》还明确,优化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环境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普及应用。完善人工智能消费基础设施,健全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,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,加强消费者保护。(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时斓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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